近來有一些報導實在是太蠢,連理都不想理,
更不想費口舌手指力去辯解,
偏偏還有人信以為真...
說真的,S覺得詐騙集團一定很愛你們!!

 


這用腳趾想也知道這是因為現在Robsten分隔東西兩岸,

又沒人偷溜去探對方班,

八卦小報怕沒飯吃才胡謅得鬼話連篇好嗎??

 

拜託,看Twilight是要用腦的,

看這些八卦也要動一下好嗎????

 

鬼話連篇一: 有人目擊M先生從Kristen家走出來!
那個照片啥鬼都沒照出來, 只照了M先生穿得活像Rob替身在大街上走
根本沒有Kristen家房子的影子!!
再說背景看起來根本就是市中心才會那麼亂,(拜託,還有人住宅區路邊有停車收費用的投幣機??)
Kristen家怎麼可能在那附近??(好歹她現在有一部片四百萬美元/一億台幣的身價耶!)
早就被人踢爆造謠了!!




鬼話連篇二: Rob和新片女主角"狀似親密"、"越走越近"...


這更是狗屁不通!!
姑且不這兩人站在一起時完全電不到人(也許有人會認為S是因為偏見...)
他們一起上pub也不過才那麼一百零一次--還是為了幫飾演Esme的Elisabeth Reaser慶生,
同行的人一"拖拉古"!!

中途Rob還起身去講電話講了20多分鐘才回來,
之後就是我們所看見的他心情超好的和狗仔玩躲貓貓的片段...


先不去探就Rob好心情的理由...
光是影片(自己一個人在街上走)和照片(自己一個人坐計程車)都證明了他是獨自一人,
根本不是像小報亂寫的和Emilie"狀似親密"一起回飯店好嗎??


想蒙騙S的法眼,你得弄CIA級的配備啦!!


鬼話連篇三: Kristen在LA酒吧和另一名男星手來腳去...
拜託,這蠢到連那個男明星的名字我都懶得記!!!
更何況Kristen真要劈腿還找個長那麼怪的,不是太白癡了嗎??
回去跟M先生胡混算了!!


這報導最大的漏洞就是...
不僅是目擊者證實和那一名男星聊了一整晚的人是歌手John Meyer...
連Pub的老闆都出來說Kirsten根本沒到他的店裡!!




Kristen才19歲,在美國是禁止出入酒吧的!!
美國的法定喝酒年齡是21歲,


加拿大才是19歲,



因此在拍New Moon時 Robsten可以上Pub, 但回到美國就不行啦!!



你一定想說:偷溜進去就好啦??




拜託~~


天底下有哪個酒店老闆會為了賺你幾百塊得酒錢,
就為你冒著被罰數百萬美元的天價罰款,還得去蹲苦窯的風險??



我們是在講美國耶??



開車喝飲料沒用吸管罰600美元,



亂丟菸蒂罰500美元,



酒駕先進看守所睡一天不准保釋耶!!


不要再跟我哭夭有的沒有的白癡小道消息...

通通都是放屁啦!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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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wilighter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