嗯~
首先我要承認一件大部分在我這裡混很久的人都知道的一件事:
那就是我對於狗屁,
和看到狗屁都還認不出來的人非常沒有耐心!!
我不敢相信這狗屁防範指南還得出現這麼多回!?
現在就請跟我重複一遍以下基本原則:
第一、在S部落格上沒出現的報導,只有兩種可能性:
要嗎,不是S太忙而先PO了其他我認為比較有趣的事,
要不就是它早就被我蓋上"狗屁不通"的印章丟進焚化爐了。
第二: 台灣的報紙都只會拾人牙慧,撿的還是一堆八卦上的不實消息,
到目前為止我還沒看過哪一家台灣報紙狗嘴吐出象牙報導過關於Robsten正確的消息。
所以最簡單的方法來說,就是以下這個等式:
台灣報導=狗屁=看照片就好
第三:國外的八卦小報,有95%的報導都是胡謅鬼扯!!
(因為有時候還真會被他們挖出醜聞,像是Tiger Woods的事。)
關於Robsten的消息,大概有20%正確的就很了不起!!
所以這一次的同居事件,我的看法是:
我早就有猜測這兩個人應該自Rob在歐洲拍完Bel Ami之後就住在一起了...
令人意外的是露餡的其實不是Rob,而是KristenXD
但是住在哪裡,不管是在飯店或是真買了房子一起住,我不想追究,
因為這是他們的隱私。
所以這一次有不肖報導拍了一張也許是,也許不是的房子就宣稱那是Robsten愛的小窩...
不管真相如何都是太過低級,嚴重的侵害到兩人的隱私權!!
因此我絕不會在這裡公佈那張照片,再讓媒體有機會強暴Robsten。
對我而言,
只要能看到他們這樣...
或是這樣~
我就非常滿足了!!
私底下的一事,就留給他們小倆口有自己的空間吧!
所以親愛的朋友們,S還是那一句老話:
腦袋漂漂亮亮的長在頭殼裡,是要你拿來思考用的,
不是裝飾用的!!
不要被媒體牽著鼻子走!!
他們唯恐天下不亂,最好是南北韓打個仗,要不就是哪裡發生天災,
更爽的是哪個藝人趕快出一下糗,
這樣報紙的銷售數量才會激升!!
請不要跟著他們起舞,讓我們心愛的Robsten淪為他們斂財的工具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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