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並非聖賢,
當然也會有不可理喻、沒有理智的時刻。
更辦不到"神愛世人",對大家一視同仁。
所以有不喜歡的人˙事˙物˙是理所當然的。
只是我天性大剌剌少根筋,
生命中很少有什麼是是能讓我厭惡到"你最好別在我面前提起這事的存在..."之類的(除了蟑螂...)
所以為何一看到N小姐字樣就能讓我一肚子火,我也百思不解。
我甚至想很理性的說服自己:"你又不認識人家,憑什麼批評人!?說不定她是一個很好的女生..."
但是我試不到5分鐘就放棄~
原因請看圖:
這是她在Twilight還沒上映前的打扮...
這是她最近分別在LA和Vancuver機場被拍到的照片...
為啥要圈鞋子???
大家應該都知道誰才是真正的Sneaker狂!!
這鞋子看上去還真不是普通的新耶~
就算是BBF(Best Friends Forever)好了,都幾歲的人了還要學最好朋友的打扮?
Give me a break!!!
讓我火大的還有這個~
你是職業級的嗎!?
Jackson有樂團才背著吉他到處走;
Rob和Kristen也都是表演級都還沒背著吉他走...
你會彈合弦了嗎!!!???
最機車的還有這個!!
你迫不及待的擠上車,就是不讓Rob和Kristen獨處嗎?
最令我想吐的是這個!
你以為你在幹嘛!!!???
最人神共憤的當然還有這一張!!
明知道這是眾所皆知Rob's Joke Car...還大搖大擺的開著故意讓狗仔照到
咱們Robsten信奉者E!online記者Ted最近還報導了一則消息~
N小姐在Vancuver有狗仔記者朋友,不但不時通報他們演員們會在哪裡出現,
還自己打電話告訴這些狗仔真正和Rob來電的是她,才會有兩人在交往的謬聞出現...
我只有這個可說
我˙就˙是˙討˙厭˙這˙女˙人!
我也不會裝清高否認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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