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餐當天有人已經事先付款,無奈很可惜的當天臨時有事不能出席。

為保障大家的權益,對於款項的部分S在此做一個說明:

事先在報名時和大家收了費用500元整,是因為考量到信義區的消費較高。

後來才臨時想到可以在親切又舒適,餐點又美味的清水溪書店舉辦聚餐,並把費用壓低至每人300元。

因此估算了人數之後(包括後來知道改地點臨時決定加入的朋友),委託好友店長萬金準備了35人份的餐點。

也依照約定金額付了款請店家準備食材。

但是當天實到人數只有29人。也在現場退給事先付款的人各兩百元整。

S完全可以理解總會有突發狀況,或是有不可抗力的事情發生,讓一切無法按照預期進行。

對於無法來參加的朋友S也備感惋惜。

 

但是S要鄭重聲明的是:

辦這個活動完全是我自找麻煩,因為喜歡和大家一起同樂,

臉皮又夠厚,才自作主張的舉行活動。

整個活動的收費完全是實報實銷。

電影票團票230元+套餐80元=310元,

這相信隨便查證都可以知道我沒有浮報數字。

而餐費降至300元可以退費,也是在活動前就聲明過的。

我要說的是:辦這個活動我絕對沒有賺取各為任何一毛錢

還自費出資製作禮物給大家。完完全全是一門賠本生意。

因此今日有朋友質疑為何沒有受到服務卻還是要付款一事讓S深感痛心。

餐點的部分已經事前叫店家準備了,再因為人數不足而要求人家退款一事實在不合理,

更別提全店的員工都因為我們義務加班兩個鐘頭。

 

但是我也完全可以理解東西沒吃到嘴卻還得付錢的那種不甘心感,

對此S願意作補償,負擔你一半的餐費。

因此當天因故而沒有來參加的朋友,除了原本預定退款的200元之外,另外加退150元的餐費=總退費350元。

這是我所能作的最大底線了。希望沒趕上聚會的朋友雖不滿意這個後果,也請多多包涵。

我討厭金錢糾紛,更不願意被冠上斂財的標籤。

在此做出特別聲明:本人絕對沒有賺取任何額外費用。

日後為了避免糾紛,再有活動時聚餐請自理。謝謝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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