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殺人不償命的Rob...還持續在紐約街頭犯罪!!!
以前媒體在說他是新一代的詹姆士˙迪恩時,
我總覺得還是有那麼一點點不一樣的地方...
現在這個「進化版」的Rob不僅僅是讓我的小鹿亂撞而已,根本是以每小時兩百公里的速度爆走啦~~!!
為什麼平平是人,
就有人可以把簡單的白T恤和牛仔褲穿的性感到破表,
卻也人活像邋塌歐吉桑...
為什麼??味蝦密!!??
這天理何在啊?????
然後就在我感動+感嘆的二五八萬,
心中小鹿跑完五百公尺大隊接力,還可以繼續跑馬拉松的時候,
這人就露出了他的「真面目」...
讓人記起他還是那個有點脫線的傻大個,
讓我邊哭邊笑...
當晚Rob換了個造型出門~
唉呀~
把性感的小鬍渣剃掉了...
我粉喜歡那個造型的說...
看到狗仔很明顯的不爽...
希望這一回宣傳期結束後,
Rob能不必再過著這種被媒體公然追逐的日子,
好好專心工作,過生活,整理思緒去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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